各位同学:
为激励广大学生志存高远、脚踏实地、全面发展、勇担使命,成长为“胸怀壮志、明德精工、创新包容、时代担当”的领军领导人才;为激励各学生集体凝心聚力、团结互助、积极进取、追求卓越,积极营造优良班风舍风学风,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-2025学年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基本情况
(一)评选项目及范围
1.最美大学生、最美大学生提名:全日制在册学生;
2.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:全日制在册学生(不含2025级新生和2025年硕转博学生);
3.优秀班集体(文明班集体)、十佳班集体、优秀宿舍(文明宿舍):全日制在册学生所在班级、宿舍(不含2025级新生集体)。
(二)评选名额
1.个人奖项
类别 |
本科生 |
研究生 |
优秀学生标兵 |
1 |
4 |
优秀学生干部 |
3 |
8 |
优秀学生 |
13 |
41 |
最美大学生/提名 |
推荐1-2名学生参加学校评选 |
2.集体奖项
类别 |
本科生 |
研究生 |
优秀班集体 |
0 |
1 |
优秀学生宿舍 |
1 |
|
十佳班集体 |
推荐1-2个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班级参加学校评选 |
二、评选基本条件
(一)个人奖项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,思想追求进步;
2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;
3.品德高尚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为人正直,诚实守信,有信念、有梦想、有奋斗、有奉献;
4.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学风严谨,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科目;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艺术活动,体育成绩达标,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;热爱劳动,讲究卫生。
(二)集体奖项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重视思想引领,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学习,注重理论联系实际;
2.集体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;
3.具有团结、勤奋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风气,整体学习和研究取得较好成效;
4.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、志愿公益活动、文化体育活动、劳动锻炼活动等。
三、最美大学生、最美大学生提名评选
(一)参评条件
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,且符合下列条件者:
1.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社会责任感强,在师生中口碑好、声誉高,在学校或社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;
2.个人事迹正能量、真善美,能够代表学校学生群体“领军领导人才”,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;
3.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奖励,因突出事迹被广泛关注,得到校级以上官方媒体报道;
4.曾获“最美大学生”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;曾获“最美大学生提名”荣誉称号的学生可参评“最美大学生”。
(二)评选程序
1.申请人需在10月23日(星期四)17:00前扫码填写问卷星进行申报。
2.学院根据通知要求,开展初评工作,推荐1-2名学生参加学校评选;
3.被推荐学生登录“学生综合数据平台(http://stu.bit.edu.cn)”-“荣誉称号”模块选择“最美大学生/提名”,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。填写事迹内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(2022年9月以来),简明扼要、事迹突出,同时将相关事迹证明材料上传附件;
4.学生工作部评审。
四、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
(一)优秀学生
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
1.本科生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优良率在70%以上,获得二等及以上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;
2.本科生上一学年在学术创新中有突出成绩,且学习成绩优良率在60%以上,获得二等及以上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;
3.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,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,获得一等及以上“学业奖学金”;
4.个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,产生较好社会影响,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得到重要主流媒体广泛报道,为学校赢得声誉。
(二)优秀学生标兵
符合“优秀学生”条件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
1.本科生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优良率在80%以上,连续两次获得一等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;
2.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,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,科研成果突出,获得特等“学业奖学金”。
(三)优秀学生干部
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以及党团组织、班集体主要学生干部,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
1.本科生上一学年成绩优良率在60%以上,获得三等及以上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;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,工作中热心服务、认真负责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;
2.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,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,获得“学业奖学金”;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,工作中热心服务、认真负责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。
(四)评选程序
1.申请人需在10月23日(星期四)17:00前扫码填写问卷星进行申报。
2.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等额分配原则组织开展评选工作;
3.经单位初评推荐的优秀个人登录“学生综合数据平台
(http://stu.bit.edu.cn)”--“荣誉称号”模块进行申请,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;
4.学生服务中心评审。
【注】表彰奖励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,通过弄虚作假、违反规定程序等获取表彰奖励的,有严重损害表彰奖励声誉行为、影响恶劣的,将撤销其表彰奖励并收回证书。
五、优秀班集体、优秀宿舍评选
(一)优秀班集体
符合集体奖项评选基本条件,且满足以下条件者:
1.班级组织机构健全,运行良好有效;
2.班级成员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,班级骨干以身作则,具有领导力,紧密联系同学,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;
3.班级高度注重班风建设,班级氛围积极向上,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,形成健康向上、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级文化,能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;
4.班级高度重视学风建设,本科生班级在上一学年及格率一般不低于80%(1-挂科人数/班级总人数≥80%),研究生班级在上一学年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,且科研成果突出。
另外,获评优秀班集体的单位同步获评学校文明班集体,相关荣誉另行发放。
(二)优秀宿舍
符合集体奖项评选基本条件,且满足以下条件:
1.学风良好,宿舍成员上一学年一般无不及格课程;
2.宿舍环境干净整洁,氛围温馨舒适,成员健康生活;
3.宿舍成员团结互助,形成独具特色的宿舍文化;
4.宿舍制度合理规范,且宿舍成员能够遵守和维护;
5.宿舍内学生党员、宿舍长等骨干示范作用突出。
另外,获评优秀宿舍的单位同步获评学校文明宿舍,相关荣誉另行发放。
(三)评选程序
1.集体负责人需在10月23日(星期四)17:00前扫码填写问卷星进行申报。
2.学院评审;
3.经学院初评推荐的优秀集体负责人需登录“学生综合数据平台(http://stu.bit.edu.cn)”-“荣誉称号”模块进行申请,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;
4.学生服务中心评审。
六、十佳班集体评选
(一)参评条件
近三年获得过或当年度拟获得“优秀班集体”的,可推荐参评“十佳班集体”,学院可推荐1-2个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班级。
(二)评选程序
1.班级负责人需在10月23日(星期四)17:00前扫码填写问卷星进行申报。
2.学院评审;
3.推荐班级的负责人需登录“学生综合数据平台(http://stu.bit.edu.cn)”-“荣誉称号”模块选择“校级十佳班集体”进行申请,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;
4.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,前十名者获评学校“十佳班集体”。后续结合北京高校优秀学生基层组织荣誉申报要求,择优推荐参评北京市“十佳班集体”。
七、其他说明
1.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严格程序,宁缺毋滥,保证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;
2.要提高政治站位,对参评人选进行严格把关,同时对其申请材料给予指导;
3.“最美大学生”“最美大学生提名”二者不可兼得,“优秀学生标兵”“优秀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三者不可兼得,对于重复申报造成的名额浪费,所在单位不再补报;
4.学习成绩、奖学金获得情况、担任职务情况等只填写2024-2025学年情况;
5.本科生学习成绩以教务系统中2024-2025学年所有成绩为准,研究生学习成绩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2024-2025学年所有成绩为准;
6.初评名单以待学校审核状态名单为准,学校复核中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,将取消其评选资格,所在单位不再补报,并缩减次年评选名额。
八、材料提交
1.最美大学生、最美大学生提名:于10月29日12:00前将纸质签字盖章版申请表(A4双面打印,不修改表格样式)及相关事迹证明材料交至网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12处;
2.十佳班集体:于10月29日12:00前将纸质签字盖章版申请表(A4打印,1页纸,不修改表格样式)交至网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12处;
3.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班集体、优秀宿舍:各位同学需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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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20日